??廈門2021首拍來襲!
??3月4日
??廈門將公開拍賣兩幅宅地
??海滄1幅、集美1幅
??2幅地總建面約16萬方
??總起拍價32.2億
??起拍樓面價2萬元/㎡起
??H2021P01
??地塊位置:海滄區(qū)新陽東片區(qū)新景西三路與新景西二路交叉口西南側
??土地面積:46550.832㎡
??計價建筑面積:97000㎡
??起拍樓面價:20000元/㎡
??起拍總價:196000萬元
??J2020P03
??地塊位置:集美區(qū)11-07集美新城片區(qū)集美大道與集美北大道交叉口西側
??土地面積:19978.339㎡
??計價建筑面積:59740㎡
??建筑密度≤28%
??綠地率≥38%
??建筑限高:居住建筑高度30米以上,建筑高度80米以下
??起拍樓面價:21000元/㎡
??起拍總價:126000萬元
??具體公告如下:
??一、拍賣出讓地塊的基礎情況和規(guī)劃指標要求
??二、 競買資格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法人和其他組織,除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外,均可申請參加競買。申請人可以單獨申請,也可以聯合申請。聯合申請的,各方都必須符合出讓文件所要求的條件。
??三、 確定競得人方式
??本次公告二幅地塊均采用拍賣方式出讓,不設拍賣底價,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受讓人。
??四、 提交競買申請要求
??本次出讓宗地通過“廈門市土地招拍掛網上報名受理系統(tǒng)”受理競買申請。該系統(tǒng)登錄端設置在廈門市土地礦產資源交易市場網站。具體要求如下:
??(一)競買申請人需辦理CA數字證書及電子印章,并在廈門市土地招拍掛網上報名受理系統(tǒng)注冊
??1、競買申請人需提前完成CA數字證書及電子印章的辦理。辦理要求詳見廈門市土地礦產資源交易市場網站 “服務指南”一欄。競買申請人之前已在福建省數字證書受理中心辦理的建招類CA數字證書及電子簽章可直接在廈門市土地招拍掛網上報名受理系統(tǒng)使用。
??2、競買申請人完成CA數字證書及電子印章的辦理后,需在廈門市土地招拍掛網上報名受理系統(tǒng)注冊。
??3、廈門市土地招拍掛網上報名受理系統(tǒng)用戶指南可在廈門市土地礦產資源交易市場網站下載。
??(二)競買申請人應在提交競買申請時間內,登錄廈門市土地招拍掛網上報名受理系統(tǒng)提交競買申請。建議競買申請人在競買申請截止前2天上傳申請文件,預留審核、補件時間。在競買申請截止后,競買申請人無法再補交材料,材料審核不通過的,將無法參與競買。
??提交競買申請開始時間:2021年 2月 24日上午9:00;
??提交競買申請截止時間:2021年3月3日上午11:30。
??系統(tǒng)接收、確認數據信息的時間以系統(tǒng)服務器自動記錄的時間為準。
??五、 拍賣會舉行時間、地點
??(一)拍賣會開始時間:2021年3月4日上午9:30。出讓地塊成交后,本次拍賣會舉行當日即為地塊成交日。
??(二)地點:廈門市湖里區(qū)云頂北路842號廈門市政務服務中心一層新聞發(fā)布廳。
??六、 聯系方式
??(一)工作時間:法定工作日8:00-12:00,14:00-17:30;
??(二)地點:廈門市湖里區(qū)同益路9號地產大廈15層;
??(三)電話:0592-5107708、5107718;
??(四)網址:廈門市土地礦產資源交易市場http://zygh.xm.gov.cn/tz/。
??七、 本次出讓商品住宅用地的調控要求
??(一)土地出讓金資金來源審查的要求
??1、競買申請人在提交競買申請時需出具《關于競買交易資金的承諾書》(格式詳見出讓文件),承諾其繳交的土地出讓金符合監(jiān)管要求,否則同意被出讓人取消競得資格,并沒收競買保證金。
??2、地塊成交后,競得人應按時繳清土地出讓金并與出讓人簽訂土地出讓合同。之后由中國銀行保險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廈門監(jiān)管局、中國人民銀行廈門市中心支行等部門聯合對競得人的土地出讓金(含競買保證金)來源進行審查,并在土地出讓金繳清后30日內出具書面審查意見書。
??3、如審查發(fā)現違規(guī)的,出讓人將取消競得人的競得資格,解除出讓合同,無息退還土地出讓價款,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
??(二)商品房預售要求:
??H2021P01、J2020P03地塊均為:允許競得人分兩期建設,分兩期申請宗地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并分兩期對外公開銷售,首期應于項目開工之日起12個月內申請并對外公開銷售,銷售的建筑面積應不少于總建筑面積的50%;剩余建筑面積作為第二期,應在第一期開工之日起12個月內開工建設,并于第一期開工之日起18個月內申請并對外公開銷售。申請預售商品房項目工程形象進度的標準按《廈門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具體由廈門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監(jiān)督落實。
??(三)根據廈門市人民政府對房地產市場調控的要求,廈門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有權對本次出讓商品住宅的預售及銷售價格進行限制。
??(四)競買申請人之間不得私下串通,采取“圍標、串標”等方式排擠其他競買申請人、干擾拍賣活動、破壞公平競爭、謀取不當利益等。如有上述行為,一經查實出讓人將取消競得人的競得資格,解除出讓合同,無息退還土地出讓價款,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并且將該企業(yè)列入誠信黑名單,限制其及其關聯企業(yè)(指與該企業(yè)具有直接或間接控股關系的企業(yè))今后不得參與廈門市土地礦產資源交易市場拍賣活動。
??八、 出讓價款支付要求
??H2021P01、J2020P03地塊:競得人應在2021年3月 11日前按時付清本次出讓地塊的第一期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
??九、 以上用地公開出讓后將按規(guī)定予以土地權屬登記,如有異議者,在本公告發(fā)布起15天內帶有效土地權屬證書向本局提出,逾期即按規(guī)定予確權發(fā)證。
??廈門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
??發(fā)布公告時間:2021年 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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